【31條在北京】北京發佈55條惠台措施 促進京台合作交流

2019年-09月-24日 16:46:00来源:臺灣網
 2018年10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聯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召開《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聞發佈會。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于鳳英出席發佈會並介紹有關情況。以下是《若干措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兩岸一家親」理念,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根據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號)的精神,結合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際,以及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商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委、市文化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社會辦、市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市文資辦、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智慧財產權局、中關村管委會、市農業局、市中醫局、市投資促進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證監局、北京銀監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文聯等單位同意,研究出台《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具體措施如下:

一、積極為台資企業在京投資和經濟合作提供同等待遇 

1.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的企業(以下簡稱「台資企業」)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檔的通知》要求,在新一代資訊技術、醫藥健康、智慧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智慧汽車、新材料等領域,可以通過人才、資金、技術等形式,參與投資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要求的高端、智慧、綠色製造企業,與在京註冊的大陸企業享受同等政策。(市經濟資訊化委、市投資促進局)

2.運用京台科技論壇品牌活動,加強京台兩地工商團體聯繫,聚焦高新技術產業和創新發展,促進項目洽談對接,深化兩地經貿科技交流合作。(市台辦、市商務委)

3.台資企業在京設立總部,符合總部經濟政策條件要求的,可以享受資金獎勵和補助。(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4.在京註冊的台資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被認定為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規定條件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設在本市的研發中心經審核認定采購大陸設備,享受全額退還增值稅,並可享受企業所在區或科技園區所給予的支援政策。(市科委、市商務委、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5.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鼓勵台商投資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產業,土地出讓底價與大陸企業執行統一標準。(市規劃國土委)

6.在京註冊台資企業可以通過投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方式參與本市在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中的特許經營項目,依法與特許經營實施機構簽訂特許經營協定,按照協定約定履行義務,其合法權利受法律保護。(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

7.支持在京註冊台資企業公平參與本市政府采購,與大陸供應商享受同等政策,按照法律規定的采購方式、采購程式參與政府采購,與采購人依法簽訂采購合同。(市財政局)

8.台資企業可以通過合資合作、並購重組等方式參與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

9.在京註冊台資農業企業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條件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同等條件申報北京市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市農委、市農業局)

10.支援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依法保護其知識産權。在京註冊台資企業在申請專利試點、示範單位,辦理專利優先審查推薦,參與北京市發明專利獎評選,申報海外知識産權預警、專利商用化項目,享受與本市大陸企業同等待遇。(市知識産權局)

11.鼓勵中關村示範區台資企業以知識産權質押方式向銀行貸款,通過評審的項目,按照當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市知識産權局)

12.新一代資訊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產業領域在京註冊的台資企業,申請中國(北京)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和中國(中關村)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相關服務,享受同本市大陸企業同等待遇。(市知識産權局)

13.支持在京註冊的台灣金融機構、商家與中國銀聯北京分公司及在京註冊的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為台灣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14.台灣征信機構可與在京企業征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企業提供征信服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15.在大陸地區註冊且經營貸款業務的台資銀行可與在京同業協作,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

二、鼓勵京台兩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

16.鼓勵台灣各界人士和機構,在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法律、青年、婦女、社區、旅遊、養老等領域參與北京文化周、北京文博會、北京特色周、京台社區發展論壇、京台美麗鄉村文化論壇、女性論壇、體育交流會、養老交流會等各類旨在促進京台兩地融合發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交流活動。(市台辦、市農委、市社會辦、市婦聯等有關單位)

17.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京註冊的獨立法人,可被推薦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項目申報,亦可參與北京市科技計畫項目申報,享受與在京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同等政策。(市科委)

18.受聘於在京註冊的獨立法人的台灣地區科研人員,可被推薦作為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亦可參與北京市科技計畫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人員同等政策。(市科委)

19.在京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台灣同胞,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式,可以申報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市科委)

20.台灣教師通過聘用方式在京高校任教,其在台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以納入工作評價體系。(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

21.鼓勵台灣基礎教育機構、台灣中小學校長參加京台基礎教育校長峰會,建立京台基礎教育學校交流合作機制,促進京台兩地基礎教育共同發展。(市台辦、市教委)

22.支持台灣青年參加兩岸青年交流合作北京峰會、京台青年交流周、兩岸大學生系列交流營、兩岸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等京台兩地青年交流活動。(市台辦、市教工委、市教委、團市委)

23.在京註冊從事文藝創作、文化交流的台資企業,可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式,申報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項目。(市文化局)

24.支持台灣文化藝術界團體和人士參與北京市在海外舉辦的各類中華文化交流活動。(市委宣傳部、市台辦、市文化局、市文資辦、市文聯)

25.在北京市文化創意大賽中單獨設立台灣賽區,設立單獨獎項。(市委宣傳部、市文資辦、市文促中心)

26.鼓勵台灣同胞來京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興辦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開辦文化創意企業,給予同等的政策扶植。(市委宣傳部、市文資辦)

27.台灣同胞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加入北京市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參加相關活動。(市民政局)

28.台灣同胞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京參與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29.北京市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台、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引進台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30.支持京台兩地開展電影、電視劇等方面的合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審批工作。(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31.對北京市圖書進出口經營單位申報的台灣地區進口圖書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備案流程。同時段申請的台灣圖書可優先辦理相關手續。(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三、逐步為在京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32.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專業人才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畫」和「萬人計畫」、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支持計畫」、中關村「高聚工程」等。入選市、區或園區優秀人才計畫(項目)的台灣專業人才,在住房支持、子女教育、醫療服務等方面可享受相應政策。(市委組織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中關村管委會)

33.在京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在教學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方面,享受與大陸學生同等待遇。(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34.在台灣高校就讀學生或已畢業的創業青年可參加京台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入圍決賽團隊可按規定申請入駐北京高校大學生創業園、京台青年創業基地等在京創業孵化機構,享受創業企業支援政策。(市台辦、市教委)

35.在京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作為工商註冊法人或項目負責人組建的創業企業或創業團隊,可按規定申請入駐北京高校大學生創業園,在辦公場地、孵化服務、宣傳推廣等方面與大陸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市台辦、市教委)

36.北京市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可以通過公開招聘、人才引進等方式聘用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就業,聘用單位與台灣居民應當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期限、雙方權利義務等事項。在北京市事業單位就業台灣居民與在北京市事業單位就業大陸居民同等待遇。(市人力社保局)

37.在北京工作的台灣同胞可參加北京市「三八」紅旗手、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北京青年五四獎章」、北京市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技師特殊津貼人員等榮譽稱號的評選。(市台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38.台灣同胞可以報名參加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北京市相關主管單位及國家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53項專業技術人員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的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39.在京高校就讀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的台灣籍學生,在參加研究生實習一年後,可按照大陸醫師資格考試的相關規定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市衛生計生委)

40.通過醫師執業資格考試並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台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北京市申請執業註冊。(市衛生計生委)

41.已經在台灣地區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台灣醫師,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在京短期行醫職業註冊或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市衛生計生委)

42.台灣同胞在北京市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可在本市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核。(市中醫局)

43.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合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可在京從事相關領域工作。(北京證監局)

44.建立台灣青年來京實習、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和微信公眾號,為在京台灣青年提供實習、就業、創業資訊服務,進一步推動做好台灣同胞人事人才網站和企業線上招聘,支持使用台胞證註冊登錄。(市台辦、市人力社保局)

45.建立在京台生台師政策信息溝通機制,每季度面向在京台生台師發佈實習、就業崗位資訊,進行政策資訊解讀。(市台辦、市教委)

46.設立北京涉台商事糾紛調解中心,聘請台籍相關專業人士擔任調解員,從事涉台商事糾紛調解工作。(市台辦)

47.鼓勵在京執業的台籍律師參與北京市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工作。(市司法局、市台辦)

48.支持台灣同胞和相關社團參與北京市扶貧、支教等基層工作。(市扶貧辦、市民政局)

49.鼓勵在京居住台灣同胞參加公益活動和基層社區服務活動。(市民政局、市社會辦)

50.在京合法穩定就業的台灣同胞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並享受有關社會保險待遇。(市人力社保局)

51.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台灣同胞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和使用等方面與本市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52.在京工作居住台灣同胞的台籍未成年子女,持有區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的適齡兒童,在義務入學中按本市戶籍學生對待。(市教委、市台辦)

53.在京創業、就業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54.在京工作、居住台灣同胞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市公安局)

55.取得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京可以享受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及6項基本公共服務、9項便利措施,與北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

除以上各項措施外,對於國家部委和北京市制定出台的各項惠台措施,請各有關單位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工作實際予以貫徹落實。

本措施自公佈之日起執行。(中國台灣網、北京台辦聯合報道)

 

北京:《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諮詢部門:北京市台胞權益保障服務中心

諮詢電話:010-55564223 《北京市公佈『55條措施 』實施細則及具體諮詢電話》


 

北京「55條措施」第一批實施細則詳解 

2.運用京台科技論壇品牌活動,加强京台兩地工商團體聯繫,聚焦高新技術産業和創新發展,促進項目洽談對接,深化兩地經貿科技交流合作。(市台辦、市商務委)
  

 

京台科技論壇從1998年開始,根據兩岸關係大局和京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連續二十餘年在京台兩地舉辦活動。活動包括京台科技論壇峰會、專題論壇及考察交流等。內容涉及兩岸城市合作發展論壇;金融論壇、智慧城市與5G論壇、智能製造與機器人論壇、大健康論壇、文創與設計論壇、汽車電子論壇、人才論壇、綠色建築論壇、農業論壇、女性論壇、公益論壇、智慧財産權論壇、「一帶一路」論壇、投資北京推介會等。

論壇擬請京台經貿科技、文創、醫療衛生等領域相關人士、行業組織及企業,島內縣市相關人士參加活動。

諮詢部門:市台辦經濟處

諮詢電話:55564173

4.在京注册的台資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被認定爲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减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規定條件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設在本市的研發中心經審核認定采購大陸設備,享受全額退還增值稅,幷可享受企業所在區或科技園區所給予的支持政策。(市科委、市商務委、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在京注册的台資企業符合相關規定的,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所列條件和程序,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 查詢以上信息,進行注册幷申報認定。

申報條件:

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幷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産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産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産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爲。

辦理程序: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爲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册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册登記證件;

3. 知識産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産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産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産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况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幷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况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幷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异議的,予以備案,幷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异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産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况報表。

責任部門:北京高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受理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安翔北裏11號1號樓

諮詢電話:64853165轉401至407

10.支持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依法保護其知識産權。在京注册台資企業在申請專利試點、示範單位,辦理專利優先審查推薦,參與北京市發明專利獎評選,申報海外知識産權預警、專利商用化項目,享受與本市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10-1.北京市知識産權試點單位認定

申報條件:

1.在本市注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屬於高精尖産業、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等本市重點發展的産業領域;

3.具有知識産權戰略意識,制定實施知識産權戰略規劃或策略;

4.具有管理知識産權工作的部門和負責知識産權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5.參照知識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建立符合本單位發展需要的知識産權管理制度;

6.持續開展創新活動,近三年研發投入或科研經費投入整體持續增長;

7.持續開展知識産權工作,具有一定數量的專利申請或具有發明專利申請;

8.持續推動知識産權運用,企業近三年專利實施率平均不低於40%,高等學校、科研組織知識産權轉讓、許可合同收入和作價入股合同金額合計不低於100萬元;

9.持續加强知識産權保護,尊重他人知識産權,近三年內無故意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情况。

辦理程序:

1.有意申報企業注册幷登陸申報系統(http://www.beijingip.cn/),填寫《北京市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單位申報書》,幷將EXCLE版本和蓋章PDF文件壓縮後,於申報截止日期前上傳至申報系統。

2.本市各區知識産權局根據《北京市知識産權試點示範認定與管理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知識産權試點單位申請進行書面審查,認爲符合條件的,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加蓋本單位公章,報送至市知識産權局。

3.市知識産權局對各區知識産權局的書面審查情况和意見進行核驗,核驗無誤的,在官方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异議的,由市知識産權局認定爲「北京市知識産權試點單位」。

責任部門:市知識産權局産業促進處

受理地點:網上辦理(網址: http://www.beijingip.cn/)或提交至所在區知識産權局,每年第一季度申報,全天辦理。

諮詢電話:84080084

10-2.北京市知識産權示範單位認定

申報條件:

1.已被認定爲知識産權試點單位;在京中央企業、總部企業、集團企業、專利申請量超過100件的高等學校和科研組織等除外;

2.具有較强知識産權戰略意識,制定實施知識産權戰略和工作規劃;

3.具有管理知識産權工作的專門部門和不少於3名(含)負責知識産權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4.實施知識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或制定幷執行高於知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的知識産權管理制度體系;

5.持續加强創新活動,近三年研發投入或科研經費投入平均增幅不低於10%;

6.在主營業務或科研領域擁有核心專利,近三年專利申請整體持續增長,其中申請發明專利比例不低於30%;

7.持續加强知識産權工作,近三年知識産權投入整體持續增長,滿足知識産權戰略和工作規劃實施的需要;

8.積極推進知識産權運用,企業近三年專利實施率平均不低於60%,知識産權産品及服務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平均比例不低於60%;高等學校、科研組織知識産權轉讓、許可合同收入和作價入股合同金額合計不低於1000萬元;

9.實施積極的知識産權保護策略,積極維護自身知識産權權益,尊重他人知識産權,近五年內無故意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情况。

辦理程序:

現場辦理。每年第一季度申報,全天辦理。

1.自我評價及申請

申請單位根據申報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爲符合條件的, 向申請單位住所地所在區知識産權局提出申請。

2.書面審查

本市各區知識産權局根據《北京市知識産權試點示範認定與管理辦法》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知識産權示範單位申請進行書面審查,認爲符合條件的,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加蓋本單位公章,報送至市知識産權局。

3.專家評審

市知識産權局組織專家對知識産權示範申報單位進行綜合評審,提出認定意見。

4.審核認定

市知識産權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及認定意見對知識産權示範單位申請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在官方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异議的,由市知識産權局認定爲「北京市知識産權示範單位」。

責任部門:市知識産權局産業促進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東聯大厦二層

諮詢電話:84080084

10-3.北京市商用化資助

申報條件:

1.本市專利權人在通知規定時期所實施的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行爲,且交易額在500萬元以上。

2.專利權人每一次專利權轉讓或專利實施許可行爲可以提出一次資助申請。對於在一份專利技術交易合同中含有多項專利的,視爲一次轉讓或許可行爲。

3.依據北京市科委印發的《北京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京科政發[2002]622號)中第11條關於「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市知識産權局設立的登記機構辦理認定登記」的規定,專利轉讓、專利許可合同應在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技術合同登記處辦理合同登記手續。

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專利商用化項目資助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或企業營業執照或機關、事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三證合一證書;

3.委托代理人或指定專人辦理申請事宜的書面委托、指定文件,以及代理人、被指定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或法人資質文件;

4.與專利轉讓、專利實施許可行爲有關的協議、合同文本;

5.與專利轉讓、專利實施許可行爲有關的結算票據、計帳憑證,具體包括:發票、銀行入賬單、其他證明資金往來的票據、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等;

6.專利證書及與專利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有關的登記、備案文件;

7.管理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第1項材料需提交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原件審核後退回)及複印件,如果是單位申報的,需在複印件上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辦理程序:

1.各申報單位登陸北京市專利商用化項目資助申報系統http://210.76.104.3/BUSINESSPATENT/public/login.html,注册成功後,進入系統填寫申請書,幷按照申報系統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填寫相關內容以及上傳所需文件。

2.網上填報後,申請人應隨時在網上申報系統中查看申請書審核狀况。經網上審核通過的,於規定日期打印幷報送書面申請書和附件材料,申請書和附件材料合訂成册一式二份,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後退回,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責任部門:市知識産權局産業促進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東聯大厦二層

諮詢電話: 84080084,66123343

10-4.北京市企業海外知識産權預警項目

申報條件:

(一)申請資助的企業和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北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産品出口、技術出口或有出口需求、赴國外參加展會等情况的企業;

3.具備一定的國內外知識産權申請和擁有量,且對知識産權工作有相應資金投入、相關人力資源條件和配套設施的企業;

4.項目經費已全額支付,且支出科學合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能够提供明確合規的項目支出材料和其他證明資料;

5.預警項目的實施時間,符合年度項目資金發放通知規定的時限要求。

(二)申請承擔項目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北京市依法設立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

2.具備符合項目要求的專業人力資源條件;

3.擁有合法來源的數據庫及所需信息資源、軟硬件設施。

辦理程序:

項目的申報時間爲每年二季度。按照《北京市企業海外知識産權預警項目管理辦法》發布申報信息,收集申報材料。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再由專家根據申報表、初審表等資料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擬資助項目。

1.項目申報、受理和評審

開展海外預警項目的企業和承擔項目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聯合申報,幷以企業申報爲主;由專家評審確定資助項目。資助項目數根據年度申報情况確定。

每個項目資助資金的70%用於資助委托開展預警項目的企業,30%用於獎勵接受委托承擔預警項目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

項目的申報時間爲每年二季度,年度項目資金對上一年度內開展的項目予以資助。

2.對申報的項目按照以下標準擇優資助:

對企業及其所在行業領域具有重要影響;

屬北京市高精尖産業項目;

項目實施報告目標明確,分析思路清晰,檢索方式方法準確,分析結論科學合理,企業實施效果好;

承擔項目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屬北京市知識産權服務品牌機構。

3.項目按照以下程序進行申報和受理:

實施單位負責統一受理企業、知識産權服務機構提交的申報材料,申報時間爲每年的第二季度;申報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格式報送申報材料;

申請資助的企業應提交預警項目分析報告和財務决算報告,同時提交資質證明材料、知識産權證明材料和其他規定的材料;其中,分析報告應包括項目實施整體方案、專利信息檢索分析、法律狀態分析、預警分析結論、對企業的意見和建議等;

申請資助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應報送資質證明材料、專業服務能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要求的材料。

申報單位應承諾材料的真實性。實施單位委托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必要的核查。

實施單位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按照規定確定合格單位,幷對申報項目涉及的量化指標進行整理歸納和打分排序,提出初審表,初審表不計入評審打分,供專家評審時參考。

實施單位對申報材料中發現的問題,應要求申報單位補充和更正,必要時進行核實。

評審專家應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從專家庫中隨機産生。根據需要,在抽取專家過程中可以限定專家的專業範圍。

專家評審主要采取書面評審的方式,根據申報表、初審表等資料,審查預警項目的必要性,預警報告在技術分解、檢索分析和侵權判定等方面的工作質量,預警報告的實際成效。對涉及金額較大的項目或申報項目較多的企業和機構,可以要求當面答辯,提交補充材料,以及實地核實有關情况。

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擬資助項目。

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專業機構對擬資助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根據專家評審項目和實施單位審查金額確定項目擬資助金額。

擬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由辦公室報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局長辦公會審定,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後,在北京市知識産權局網站予以公示。

公示無异議的,按照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予以資助。有异議的,由實施單位組織核查,核查結果報辦公室確定。异議不成立的,按照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予以資助;异議成立的,對有關單位不予資助,按照專家評審結果順延遞補。

責任部門:市知識産權局專利管理處

受理地點:根據實施單位地點確定,每年具體見北京市知識産權局網站(www.bjipo.gov.cn)通知要求。

諮詢電話:84080095

10-5.北京市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

申報條件:

1.專利申請應當采用電子申請。

2.辦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應經全體專利申請人同意。

3.專利第一申請人原則上應爲北京市行政轄區內注册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及北京市個人。

4.專利申請的技術領域需符合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第三條要求,其中包括我市重點發展的十大高精尖産業。

5.同一件專利申請只能辦理一次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

辦理程序:

網上辦理(http://www.zgcip.org.cn/)、窗口辦理(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申請人通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業務電子平台提交申請文件,工作人員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幷通過電子平台答覆申請人,出具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意見。申報材料不齊全,申請人需要補正後提交申請。超出受理範圍或不符合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理由的,不予推薦。予以推薦的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材料,由受理單位提交至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

責任部門:市知識産權局

受理地點: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309室(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接待室)

諮詢電話:82356358轉213

10-6.北京市發明專利獎

申報條件:

依據《北京市發明專利獎勵辦法》,申報北京市發明專利獎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人應是在本市注册或具有本市戶籍、工作居住證的專利權人,或者對本市公共利益和社會民生有突出貢獻的其他專利權人;

2.發明專利已經國家知識産權局授權;

3.發明專利法律狀態穩定、權屬明確。

下列發明專利不得申報市發明專利獎:

1.已經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中國專利獎或市發明專利獎的;

2.專利權屬存在爭議的;

3.申報往届市發明專利獎未獲獎且在實施中無新的實質性進展的。

符合申報條件的需要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申報書、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徵求意見表、企業徵求意見表、企業負責人徵求意見表

2.企業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

3.專利證書

4.專利登記簿副本

5.本專利相關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材料

6.獲獎證書

辦理程序:

申請人通過北京市政府服務中心受理大廳(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和網上同時提交申請文件,經過受理、形式審查等程序,符合受理要求的申報項目,進入專家評審環節。擬獲獎項目經市政府批准後,産生最終獲獎名單。

注:提交紙質材料同時提交電子材料;紙質材料需裝訂成册,幷加蓋公章;其中財務數據要蓋財務專用章。

責任部門:市知識産權局宣傳教育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北京市政府服務中心一層大廳

諮詢電話:84080012

11.鼓勵中關村示範區台資企業以知識産權質押方式向銀行貸款,通過評審的項目,按照當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

中關村國家知識産權制度示範園區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貼息專項資金

申報條件:

1.園區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2.企業具有較强研發實力,擁有一定數量的授權發明專利;

3.企業知識産權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配有專職知識産權工作人員,每年有相應的資金用於知識産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

4.企業財務狀况良好。

辦理程序:

網上辦理時間不限;現場辦理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8:00

1.本年度申報通知發布後,有意申報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局網站www.zgcip.org.cn,進入知識産權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注册成功後,進入系統填寫申報書。附件一《企業知識産權工作報告》是申報書的附件部分,按照給定的提綱填寫,以「××公司知識産權工作報告.docx」爲該文件命名,幷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以word格式文件上傳。

2.申報企業於初審完成後在網上申報系統中查看申報書審核狀况。審核通過的項目,於規定時間內報送書面申報材料一式四份,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後退回,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局組織開展專家評審會,對本年度通過初審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專家評審,綜合選出10個擬予以貼息資助的知識産權質押貸款項目。

4.評審結果經北京市知識産權局辦公會審議和網上公示,如無异議,將與10家企業分別簽訂《中關村國家知識産權制度示範園區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貼息項目協議書》,幷完成資金撥付。

責任部門:市知識産權局直屬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局

受理地點: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大厦3層309室

諮詢電話:82356358轉261

12.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産業領域在京注册的台資企業,申請中國(北京)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和中國(中關村)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相關服務,享受同本市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中國(北京)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服務備案工作

申報條件:

1.注册或登記地在北京市行政區域,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申請備案的單位應屬新一代信息技術産業(移動通信、互聯網、光通信、雲計算、物聯網、廣播電視網、數字家庭、移動終端、可穿戴技術、衛星移動通信、導航終端、廣播電視網終端、網絡與信息安全硬件、基礎軟件及工業軟件、集成電路、高端計算機製造、高端電子裝備和儀器製造、基礎電子元器件及器材製造、微電子技術)或高端裝備製造産業(智能製造裝備、機器人及智能硬件、航空、航天、先進軌道交通裝備、高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新能源汽車);

3.申請備案的單位具有較好的創新基礎以及良好的知識産權工作基礎,有穩定的知識産權管理團隊,建立規範的知識産權管理制度。

辦理程序:

網上辦理(建設中),每年辦理一次,具體見北京市知識産權局網站(www.bjipo.gov.cn)通知要求。

1.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自願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保護中心對備案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形成擬備案申請主體名錄,幷提交國家知識産權局;

3.經國家知識産權局覆核、確認後,形成備案名單;

4.保護中心將備案名單進行網上公示。

責任部門:中國(北京)知識産權保護中心

受理地點:北京市海澱區中國技術交易大厦2層

諮詢電話:84080660

16.鼓勵台灣各界人士和機構,在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法律、青年、婦女、社區、旅游、養老等領域參與北京文化周、北京文博會、北京特色周、京台社區發展論壇、京台美麗鄉村文化論壇、女性論壇、體育交流會、養老交流會等各類旨在促進京台兩地融合發展、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交流活動。(市台辦)

16-1.北京特色周

每年元宵節期間在台灣高雄等地舉辦,自2011年首次舉辦以來已成功組織八届,特色周突出民間性、節慶性、文化性,主要展示以京味傳統小吃、手工藝製作、北京歷史文化爲代表的中華傳統文化,是北京市對台交流重要品牌項目。

參加人員爲京台民間交流領域協會、知名餐飲企業、傳統小吃和手工藝者、京台街道社區幹部、村裏長、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台辦綜合處,55564190,55564193

16-2.京台社區發展論壇

2014年在北京舉辦首届論壇,每年一届,目前已在北京和高雄舉辦了五届。論壇面向基層和百姓,分享京台社區發展經驗,深化社區交流合作。

參加人員爲京台社區領域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社區志願服務、民俗旅游從業者、京台社區幹部、村裏長及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社會工委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處,65396297

市台辦綜合處,55564190, 55564192

16-3.京台美麗鄉村文化論壇

自2004年首次開設京台農業專題論壇以來,圍繞現代都市農業和農民合作組織發展、農産品質量安全、農業科技、鄉村旅游、鄉村治理等主題,在北京和台灣已成功舉辦十五届。

參加人員爲農民專業合作社、觀光休閑農業行業協會、特色産業發展協會等京台兩地鄉村領域行業協會、專家學者、農業企業家、農業科技人才、鄉鎮幹部、村裏長、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64866094,64866082

市台辦綜合處,55564190,55564193

16-4.京台女性論壇

自2011年創辦以來,目前已分別在北京和台灣舉辦了七届。論壇圍繞性別平等、權益保護、創業就業、創新發展、女性參政議政、家庭親職教育等主題展開研討,旨在進一步加强京台兩地女性交流合作、互惠互贏。參加人員爲京台兩地優秀女企業家、高知女性、女性社會組織和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婦聯聯絡部,55565896

市台辦綜合處,55564190,55564193

16-5.京台養老交流會

2018年以養老人才、養老産業爲主題在北京舉辦了首届交流會,旨在引進台灣先進經驗和人才,促進京台健康養老服務産業合作交流,完善我市健康養老服務體系。參加人員爲京台兩地老齡産業協會、養老行業協會、部分養老服務機構、養老企業和産業代表、養老領域高校專家、行業學者、媒體代表等。

諮詢部門及電話:

市老齡辦協調督查處:65395481

市台辦綜合處:55564190,55564191

17.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京注册的獨立法人,可被推薦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亦可參與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在京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同等政策。(市科委)

有意向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京注册的獨立法人,可隨時關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網站http://www.bjkw.gov.cn,在通知通告欄目中不定期發布相關信息,需按照項目的相關領域進行分類申報。

18.受聘於在京注册的獨立法人的台灣地區科研人員,可被推薦作爲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亦可參與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人員同等政策。(市科委)

有意向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受聘於在京注册的獨立法人的台灣地區科研人員,可隨時關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網站http://www.bjkw.gov.cn,在通知通告欄目中不定期發布相關信息,需按照項目的相關領域進行分類申報。

19.在京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台灣同胞,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序,可以申報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市科委)

申報條件:

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應當通過依托單位實施。

依托單位在基金資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 組織申請人申請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二) 審核申請人、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三)提供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條件,保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時間;

(四) 配合基金辦對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和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申請人應當是申請項目的實際負責人:

·所在單位是依托單位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的經歷,且能保障所申請項目的研究時間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人員推薦

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但滿足其它兩項條件的科技人員,經與在基金辦注册的依托單位協商,幷取得該依托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項目。該依托單位應當將其視爲本單位科技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2.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爲申請人申請項目,但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通過其在職的單位申請項目,申請時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通過其在職的單位申請項目,申請時須提供導師同意申報的函件,說明申請項目與其學位論文的關係,項目獲得資助後的工作時間和條件保證等,作爲附件隨紙質版申請書一幷報送。

3.符合條件的海外科技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可以通過依托單位申請項目:

·正式受聘於依托單位,項目執行期在聘任期內;

·每年在依托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

在申請項目時,須提供依托單位的相關證明文件(加蓋單位公章),作爲附件隨紙質版項目申請書一幷報送。

4.正在博士後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須由委托單位提供書面承諾,保證在項目獲得資助後延長其在博士後工作站的期限至項目資助期滿或者出站後繼續留在依托單位從事相關研究,每項申請的書面承諾由依托單位蓋章後隨紙質版申請書一幷報送。否則,不受理在站博士後人員的項目申請。

·申請人每年度只能申請1項市基金項目。

·科技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爲申請人申請市基金項目:

1) 負責在研市基金項目1項(含)以上的

2) 負責在研市科技計劃課題2項(含)以上的

·科技人員參加的市基金項目、負責的在研市科技計劃課題合計不得超過3項。

·申請人連續兩個年度申請市基金項目未獲資助暫停申請市基金項目1年。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且在市基金項目資助周期內須在依托單位任職。

辦理程序:

·申請人通過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工作系統在綫撰寫申請書。依托單位工作系統登錄地址: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

·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時,應上傳推薦意見、依托單位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人爲海外科技人員、在站博士後等)、導師簽字函件等材料的原件電子版(BMP、JPEG、GIF、PNG圖片格式的文件)。上述紙質證明文件、導師簽字函件等原件應作爲附件隨紙質版項目申請書一幷報送。

·申請人可以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項目的專家名單,供遴選通訊評審專家時參考。

·申請人須在依托單位確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請書撰寫幷將申請書提交依托單位審核,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打印紙質申請書,完成簽字手續後提交依托單位。

·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申請書的版本號一致。

不同項目類型具體申請要求以申報通知爲准。

責任部門: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受理地點:北京市海澱區四季青路7號院2號樓

諮詢電話:66153609

21.鼓勵台灣基礎教育機構、台灣中小學校長參加京台基礎教育校長峰會,建立京台基礎教育學校交流合作機制,促進京台兩地基礎教育共同發展。(市台辦、市教委)

京台基礎教育校長峰會是面向兩岸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青年教師以及兩岸基礎教育界精英人士搭建的專業化交流合作平台。峰會以「面向未來的基礎教育」爲主題,圍繞學校的辦學理念與校園文化建設、教育的均等化與優質化發展、教師隊伍建設與專業發展、學生培養與教學創新實踐等方面內容。

邀請兩岸中小學校長、園長和青年教師等共同分享彼此成果與經驗,共同研究和探討面向未來的基礎教育新發展的方法、路徑與措施,推動兩岸基礎教育共同發展、融合發展。

諮詢部門:京台基礎教育校長峰會組委會辦公室聯絡組

諮詢電話:58797718

34.在台灣高校就讀學生或已畢業的創業青年可參加京台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入圍决賽團隊可按規定申請入駐北京高校大學生創業園、京台青年創業基地等在京創業孵化機構,享受創業企業支持政策。(市台辦、市教委)

京台青年創新創業大賽是京台優秀創業青年和青創團隊圍繞北京「高、精、尖」産業進行項目創新創作的高端交流平台。大賽按照初賽複賽决賽的流程,台灣高校就讀學生或畢業兩年之內的創業青年;個人或團隊擁有創新能力;項目具有高成長潜力;企業經營無不良記錄、與其它任何企業無産權糾紛;項目的産品技術及相關專利歸屬參賽團隊,與其它企業無産權糾紛。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個人或團隊均可報名參加。大賽按照技術與産品、行業與市場、商業模式、核心團隊、財務分析等標準評選優秀項目和團隊。對入圍决賽個人或團隊,由主辦方向北京大學生創業園推薦和確認,可按規定申請入駐北京高校大學生創業園、京台青年創業基地等在京創業孵化機構,享受創業企業支持政策。

諮詢部門及電話: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87220796

北京台資企業協會,65801288

35.在京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作爲工商注册法人或項目負責組建的創業企業或創業團隊,可按規定申請入駐北京高校大學生創業園,在辦公場地、孵化服務、宣傳推廣等方面與大陸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市台辦、市教委)

參加由市教委每年組織的北京高校大學生優秀創業團隊評選獲得「優秀創業團隊」稱號的北京地區高校台灣學生,可以直接申請入駐創業園,參加優秀創業團隊評選的團隊在報名期間由學生向所在高校創業負責部門(大部分爲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申請幷由學校進行審核,學校審核通過報送創業園。參加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獲得重要獎項的,幷符合北京高校大學生創業園有關入駐條件的台灣學生創業團隊,且團隊的負責人須是在台灣高校就讀學生或已畢業兩年之內的創業青年,由創業園區服務中心負責審核。

諮詢部門:北京大學生創業園區

諮詢電話:60910294

各在京高校就業指導中心聯繫方式:「京彩台灣」微信公衆號

37.在北京工作的台灣同胞可參加北京市「三八」紅旗手、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北京青年五四獎章」、北京市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技師特殊津貼人員等榮譽稱號的評選。

37-1. 關於在京工作的台灣同胞參加首都勞動獎章推薦評選有關事項的實施細則

評選條件:

道德高尚、作風務實,學習努力、愛崗敬業,艱苦奮鬥、勇於創新,服務人民、奉獻社會,在本職崗位上取得突出業績,有廣泛職工群衆認可和一定榮譽基礎,爲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作出突出貢獻。

具有時代特色,每次命名表彰需滿足當年制定的具體評選條件。

推薦對象爲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的,應徵求所在區及以上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審計、紀檢監察、環境保護、計劃生育、安全生産、行業主管等有關部門意見;推薦對象爲非本市戶籍的,應徵求本人戶籍所在地工會意見。各區、産業工會要對本單位、系統的企業負責人推薦人選進行考察,幷寫出書面報告。

評選程序:

首都勞動獎章的推薦應自下而上進行,須經所在單位民主推薦、職工(代表)大會或居民(代表)會議等討論通過,幷在本單位範圍內進行公示,各級工會逐級審核、上報。

責任部門:市總工會勞模工作部

受理地點:相關單位根據推薦評選文件要求,在本單位開展推薦評選工作,幷將符合條件的對象按要求逐級上報參評

諮詢電話:55564746

37-2.關於在京工作的台灣同胞參加北京市三八紅旗獎章評選有關事項的實施細則

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模範遵守法律法規。

2.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品德高尚,無私奉獻。

3.愛崗敬業、艱苦奮鬥、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群衆認可度高,在本地區、本系統中有一定影響力。

4.爲首都各項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者優先推薦。

5.北京市三八紅旗獎章榮譽稱號不重複授予。

評選程序:

1.北京市三八紅旗獎章的推薦自下而上進行,各推薦單位接到通知後,積極發動群衆參與推薦候選人,有序組織推進評選表彰工作進程。

2.在確定候選人過程中,各推薦單位要采取適當方式,將擬推薦候選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單位、地區徵求意見,同時徵求當地有關部門意見,企業和企業單位負責人,需徵求工商、稅務、審計、環境保護、安全生産、行業主管等部門意見。

3.各推薦單位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從基層自下而上進行推薦,優中選優。對擬推薦的集體和個人要在所在單位進行爲期一周的公示。

4.市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推薦單位報送的候選人(單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擬獲獎人員名單,報市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幷在主辦單位網站上公示一周。

5.公示無异議後,由市婦聯會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會簽表彰决定。

責任部門:市婦聯宣傳部

受理地點:相關單位根據推薦評選文件要求,在本單位開展推薦評選工作,幷將符合條件的對象按要求逐級上報參評。

諮詢電話:55565887

37-3.關於在京工作的台灣同胞參加「首都最美家庭」推薦評選有關事項的實施細則

評選條件:

凡本市範圍內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弘揚家庭美德,傳承良好家風,體現文明風尚,詮釋幸福內涵,在「夫妻和睦、尊老愛幼、科學教子、勤儉節約、鄰裏互助、熱心公益、愛崗愛家、勤勞致富」等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的家庭,均可參加。

評選程序:

1.社會化推薦:台胞家庭可以通過「首都最美家庭」網上推薦渠道進行自薦、他薦,市婦聯收到材料後審核;

2.市台盟、市台聯、市台協推薦:根據尋找「首都最美家庭」活動的通知要求,由市台盟、市台聯、市台協在台胞家庭中組織申報、推薦;

3. 評選公示:市婦聯家庭兒童部負責對各方面推薦的「首都最美家庭」候選家庭材料進行審核,初選名單在市婦聯官微、活動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群衆投票點贊和監督評議。最終綜合主辦單位、專家學者、群衆代表及新聞媒體評議投票和網絡群衆點贊投票情况,提出「首都最美家庭」建議名單,由市婦聯黨組會研究確定。

責任單位:市婦聯家庭兒童部

諮詢電話:55565931

37-4.關於在京工作生活的台灣同胞參加「北京青年五四獎章」推薦評選有關事項的實施細則

評選條件:

(一)「北京青年五四獎章」的參評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年滿14周歲、不滿40周歲的北京青年(工作生活在北京的青年);

2.熱愛祖國,熱愛人民,致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3.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

4.勤於學習,善於創造,甘於奉獻,在本職崗位上創先爭優幷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和示範帶動作用。

(二)重點選樹以下四個方面的優秀青年:

1.愛崗奉獻,扎根基層一綫,在平凡的崗位做出不平凡的業績;

2.創新進取,在本領域積極創新創業創優,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引領風尚,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積極弘揚青春正能量;

4.服務北京,在重大工作項目中做出重要貢獻,具有較强示範引領作用。

(三)廣泛發動各行業各領域青年參評,擴大評選來源,體現評選廣泛性。向基層一綫、新興領域傾斜。

評選程序:

(一)每年年初,共青團北京市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當年「北京青年五四獎章」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開展參評人選推薦工作。

(二)通過以下兩種渠道進行人選推薦:

1.基層提名。各區、局級單位團委在征得本級黨組織同意後,提名推薦參評人選。

2.媒體推薦。面向在京主要新聞媒體徵集參評人選,重點徵集媒體挖掘、宣傳的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發揮正面導向示範作用的優秀青年。

3.個人自薦。通過北京青年報、團市委網站等媒體和網站發布評選公告,面向社會徵集參評人選。自薦人在征得單位所屬局級單位團委或居住地所屬區團委同意後,可自薦報名。

(三)團市委相關部門負責資格初核,評選表彰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資格覆核,幷匯總提出符合條件人選。經初評、複評等環節確定擬表彰人選名單,幷對擬表彰人選進行公示。

責任部門:團市委組織部

受理地點:根據參評渠道,逐級上報參評

諮詢電話:55565655

39.在京高校就讀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的台灣籍學生,在參加研究生實習一年後,可按照大陸醫師資格考試的相關規定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市衛生健康委)

按照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每年發布的考試公告,在網上進行預報名,然後携帶紙質材料到試用機構所在考點進行現場審核(具體事項可登錄北京衛生人才網www.bjwsrc.cn,查看北京考區發布的公告)。

40.通過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幷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台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北京市申請執業注册。(市衛生健康委)

(注意:以下爲通過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幷獲得大陸西醫《醫師資格證書》,申請辦理醫師執業注册的具體實施細則。該細則會經常更新,請及時到北京市衛生健康委網站:http://wjw.beijing.gov.cn/wssb/index/queryListWorkItemTemplates.action查看是否有新的內容變化,幷以該官網公布內容作爲實時辦事細則)

醫師執業注册辦理須知

提示:先登錄網址http://www.cndocsys.cn或http://www.醫師系統.cn,醫師在系統成功注册自行激活後(已經激活的除外),網上提交申請,擬執業醫療機構確認後(機構已經注銷的除外),打印《醫師執業、變更執業、多機構備案申請審核表》。

一、受理範圍

取得《醫師資格證書》,擬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的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

二、需提交材料

(一)醫師執業、變更執業、多機構備案申請審核表(網絡填寫完整後打印)2份;

(二)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與網絡上傳的照片一致);

(三)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聘用證明複印件1份;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期間申請注册的,只需提交規範化培訓基地出具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明》複印件1份;

(四)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獲得醫師資格證兩年內未注册者,終止醫師執業活動兩年以上或者《醫師執業注册管理辦法》規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注册時,需提交北京醫師協會培訓合格證明;

(五)申請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應填寫《授權委托書》,幷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三、辦理時限

自收到注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幷發放《醫師執業證書》。

四、申請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請人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况,幷對其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材料內容須完整、清楚,不得空項(見示範文本)。申請材料應使用A4紙張打印,應用黑色或藍色鋼筆、簽字筆簽字確認。

(三)聘用證明複印件應蓋機構印章;擬注册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須加蓋其上級單位具備法人資格印章。

(四)複印件應在材料上注明「此複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申請人簽字及簽字的日期。

(五)身份證指台永久居民身份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應複印在同一頁。

(六)台居民永久身份證需與《醫師資格證書》上的身份證編號一致。

(七)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以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下發文件爲准。

(八)申請人憑《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領取審批結果,若「憑證」丟失,申請人須帶身份證及聘用機構開據的證明信領取審批結果。申請人如委托代理人領取辦理結果應填寫《授權委托書》,幷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九)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申請注册全科醫學專業的,可以根據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申請注册同一類別其他兩個專業。

(十)助理醫師申請執業醫師注册,擬執業地與原注册地不一致的,需先辦理執業醫師注册變更手續。

(十一)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醫師獲得醫師資格證兩年內未注册者,終止醫師執業活動兩年以上或者《醫師執業注册管理辦法》規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注册的培訓機構:

北京醫師協會 聯繫電話:64415254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西裏二區甲17號格林豪泰酒店5層

五、其他

諮詢電話:12320

辦理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行政許可辦事窗口(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內,一層B區13-17窗口及三層A區17-19窗口)。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裏橋西南角)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內,聯繫電話:010-89150001。

乘車路綫:地鐵9號到六裏橋東,從西南口出站。

網址:http://www.bjchfp.gov.cn/(北京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中點擊「行政審批」或直接上http://210.75.201.203/xzxkdt(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網頁查找相應辦理事項。

41.已經在台灣地區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台灣醫師,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在京短期行醫執業注册或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市衛生健康委)

41-1.台灣醫師來京短期行醫執業辦理

(一)受理範圍:

 

申請來京短期行醫不超過3年的的台灣醫師。

(二)提交材料

 

(非本人辦理者要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提前20工作日以上提交申請材料):

1、港澳台醫師在京短期執業注册申請表(申請表要用中文填寫,請在http://wjw.beijing.gov.cn/內進入行政審批頁面,用注册用戶登陸後,在申報指南中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台灣地區醫師在大陸短期執業許可」事項中找到對應事項幷在綫錄入申請表,網上提交後幷打印申請表);

2、台灣地區永久居民身份證明材料;

3、近6個月內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4、與申請執業範圍相適應的醫學專業最高學歷證明;

5、台灣地區醫師的行醫執照或者行醫資格證明;

6、近3個月內的體檢健康證明;

7、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證明;

8、內地聘用醫療機構與台灣地區醫師簽訂的協議書;

9、台灣地區醫師行醫所在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以上(4)、(5)、(6)、(7)項的內容必須經過台灣地區公證機關的公證,提交的材料應當爲中文文本,凡非中文文件要同時提供中文譯本,幷加蓋翻譯公司或申請單位公章。

(三)填表要求:

1、錄入電子申請表幷在綫打印,要求中文填寫、文字簡練、清楚,不空項,網上下載表格不得改變其樣式和規格。

2、法定代表人和台灣醫師要親筆簽全名,不得複製和僞造;

3、提交的資料要用A4紙打印或複印,要求按上述的順序排列。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工作日內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幷發給《台灣醫師短期行醫執業證書》。

(五)其它事項

諮詢電話:12320

辦理部門:市政務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裏橋西南角) 1層13-17窗口 郵編:100071

乘車路綫:地鐵9號、10號綫六裏橋站C口向東700米。

網址:http://wjw.beijing.gov.cn/sy/(北京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中點擊「行政審批」網頁查找相應辦理事項。

41-2.台灣地區醫師申請大陸醫師資格認定辦理須知

(一)受理範圍: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幷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規定的台灣地區永久性居民,可申請大陸醫師資格認定。

1、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台灣地區合法行醫資格滿5年的台灣地區永久性居民;

2、具有台灣地區專科醫師資格證書;

3、在台灣地區醫療機構中執業。

依據《關於辦理台灣地區醫師申請大陸醫師資格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衛辦國際發[2009]76號)的規定,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爲在台灣的唯一代理機構,負責接收台灣醫師遞交的各項申請材料幷進行初步審核認證後報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二)提交材料(提前30工作日以上提交申請材料):

1、台灣地區醫師大陸醫師資格認定申請審核表;

2、6個月內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3、台灣地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材料;

4、與擬申請醫師資格類別相應的醫學專業學歷證明;

5、台灣地區行醫執照或者行醫權證明;

6、與擬申請醫師資格類別相應的台灣地區專科醫師執照或者專科醫師資格證明;

7、台灣地區相關醫療機構的在職證明或者執業登記證明;

8、執業期內無不良行爲記錄的證明;

9、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證明。

前款3至9項的內容必須經過台灣地區公證機關的公證。提交的材料應當爲中文文本,凡非中文文件要同時提供中文譯本,幷加蓋翻譯公司或申請單位公章。

(三)填表要求:

1、申請表要求中文填寫、文字簡練、清楚,不空項,網上下載表格不得改變其樣式和規格。

2、台灣醫師要親筆簽全名,不得複製和僞造;

3、提交的資料要用A4紙打印或複印,要求按上述的順序排列。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工作日內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幷發給《醫師資格證書》。

(五)其它事項

諮詢電話:12320

辦理部門:市政務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裏橋西南角) 1層13-17窗口 郵編:100071

乘車路綫:地鐵9號、10號綫六裏橋站C口向東700米。

網址:http://wjw.beijing.gov.cn/sy/(北京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中點擊「行政審批」網頁查找相應辦理事項。

42.台灣同胞在北京市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可在本市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核。(市中醫局)

一、受理範圍

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身體健康,在本市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

1、在本市連續跟師學習中醫醫術滿五年,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

2、由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推薦醫師不包括其指導老師。

3、本細則發布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以下簡稱《中醫藥法》)頒布後,已經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公證簽署五年以上師承合同,幷按照本細則規定跟師學習期滿後,可申請參加考核。

三、辦理程序:

1、登陸北京市中醫藥信息(http://zyj.beijing.gov.cn/)下載相關表格。

2、登錄北京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信息網絡平台( http://211.152.43.98:8107/ )網絡信息系統進行綫上報名。

3、各區中醫藥管理部門,對考生綫上填報和電子傳送的相關資料進行網上和實地調查審核,確認審核合格的人員,簽署審核意見。

4、北京市中醫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複審後,考生於在網絡信息報名系統查詢報名審核結果。

5、報名成功後,參加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統一組織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

6、考核合格者,到各區中醫藥管理部門領取《中醫(專長) 醫師資格證書》。

四、受理單位:市中醫管理局

五、受理地點:網上辦理(網址http://211.152.43.98:8107/)

六、聯繫電話:83970059

44.建立台灣青年來京實習、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和微信公衆號,爲在京台灣青年提供實習、就業、創業信息服務,進一步推動做好台灣同胞人事人才網站和企業綫上招聘,支持使用台胞證注册登錄。(市台辦、市人力社保局)

  

台灣青年可登錄北京外企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扶You職上」(http://foryou.fesco.com.cn)或關注微信公衆號「扶You職上」,瞭解相關招聘信息。

諮詢部門:北京外企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諮詢電話:82602599

45.建立在京台生台師政策信息溝通機制,每季度面向在京台生台師發布實習、就業崗位信息,進行政策信息解讀。(市台辦、市教委)

在京台生台師政策信息溝通機制是由服務在京台生台師學習實習就業需求的機制平台。每季度面向台生台師舉辦一次崗位信息發布會,或對相關惠台政策信息解讀幷舉辦座談交流。在京台生、台師可以通過學校報名參加幷瞭解相關活動。相關信息發布關注當天媒體宣傳報道。

諮詢部門: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諮詢電話:60910225

46.設立北京涉台商事糾紛調解中心,聘請台籍相關專業人士擔任調解員,從事涉台商事糾紛調解工作。(市台辦)

北京涉台商事糾紛調解中心是北京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的內設機構,調解具有涉台因素(台商、台企、台胞)的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商事糾紛案件。

申報條件:

1.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熱心調解工作;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含本科)或同等學歷,具備必要的法律知識和專業知識;

3.從事律師工作或從事本行業(專業)工作滿8年,台籍律師需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幷在京從事律師職業;

4.參加促進會崗前培訓成績合格。

辦理程序:

1.本人向北京涉台商事糾紛調解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幷接受中心聘任;

2.參加調解員培訓。調解員從事調解工作前,需參加北京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崗前培訓幷成績合格。參加培訓人員分爲取得資格證書調解員、預備調解員、關心調解工作的社會人員;預備調解員須參加30小時培訓,方可參加14小時資格培訓,完成44小時培訓且符合任職條件,幷經考核合格的調解員可以領取資格證書;

3.取得資格證書後,即可在北京涉台商事糾紛調解中心統一安排下從事相關涉台商事糾紛調解工作。

責任部門:北京涉台商事糾紛調解中心

受理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17號祥業大厦402

諮詢電話:65801288

網址:www.bjdytjfzcjh.com(北京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

47.鼓勵在京執業的台籍律師參與北京市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工作。(市司法局、市台辦)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及司法部《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在京執業的台籍律師可參與北京市法律援助諮詢服務。

申請條件:

1.台籍律師需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

2.台籍律師在北京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執業;

3.所在律師事務所已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已進入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采購名單內。

辦理程序:

1.台籍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通過政府采購的形式進入市、區法律服務服務定點供應商目錄,由各級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事所務安排開展法律援助諮詢、代書服務;

2.北京市納入各法律援助中心采購名單的律師事務所名單可通過市、區財政局法律服務服務定點供應商目錄進行查詢。

責任部門:市司法局

受理地點:市、區法律援助中心

諮詢電話:55578730

50.在京合法穩定就業的台灣同胞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參加社會保險。

申報條件:

在京合法穩定就業的,與用人的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台胞人員。

辦理程序:

1.持居住證:新參保職工向用人單位提供居住證,用人單位可依據居住證及勞動合同信息在社會保險網上做新增員手續;

持通行證:新參保職工向用人單位提供通行證,用人單位將通行證及勞動合同的材料提交至區社保中心,區社保中心將其材料上報至市社保中心進行派號,待市社保中心爲其生成18位派號後,用人單位依據派號信息在社會保險企業版上做新增員手續,到區社保中心爲其增員讀盤;

2.辦理完增員手續後,次月通過其參保單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

責任部門:各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受理部門:各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諮詢電話:83172954

54.在京工作、居住台灣同胞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

具體辦理程序請按照居住地到全市304個派出所諮詢辦理。

「55條措施」第二批實施細則詳解 
  

 

7.支持在京注册台資企業公平參與本市政府采購,與大陸供應商享受同等政策,按照法律規定的采購方式、采購程序參與政府采購,與采購人依法簽訂采購合同。(市財政局) 

申請條件: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統一規定供應商資格條件的台資企業,均可公平參與本市政府采購活動。

辦理程序: 

企業根據北京市政府采購網公布的采購信息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責任部門及電話: 

1.市財政局采購處

諮詢電話:55592412

信息公開網址:詳見北京市政府采購網招標信息

(網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

2.各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科(采購辦)

東城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科:64164817

西城區財政局采購辦:66217190

朝陽區財政局采購辦:65090252

海澱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科:88488432、88488426

豐台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科:63895603

石景山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科:68876148

順義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科:69468480

昌平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科:69742904

門頭溝區財政局采購辦:69856741

通州區財政局采購辦:61535860

房山區財政局采購辦:69377919

大興區財政局采購辦:69265967

延慶區財政局采購辦:69143990

懷柔區財政局采購辦:69648705

平谷區財政局采購辦:69971266、69962702

密雲區財政局采購辦:69046612

亦莊開發區財政局采購辦:67887511

房山區燕山財政分局采購辦:69346173

8.台資企業可以通過合資合作、幷購重組等方式參與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 

有意向參與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台資企業,請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6]38號)(http://zhengce.beijing.gov.cn/library/192/33/50/438650/79650/index.html)中的有關規定,幷與市國資委相關部門或市管企業取得聯繫。

諮詢部門:市國資委企業改革處

諮詢電話:83970926

9.在京注册台資農業企業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條件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同等條件申報北京市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市農業農村局) 

9-1.在京注册台資農業企業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條件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 

申報條件: 

本市13個涉農區注册的或從事農業生産的台資農業企業

辦理程序: 

補貼資金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後補、區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1.自主選機購機。本市13個涉農區注册的或從事農業生産的台資農業企業(以下簡稱「購機者」),從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印發的「北京市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歸檔信息表」中自主選機購機。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2.補貼資金申請。采取「手機APP」和現場申請兩種方式。購機者主要通過手機APP的方式申請補貼資金,具體操作方法可參照「北京市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中《手機APP操作手册》。如因特殊原因無法通過手機APP申請的,可到區級農機主管部門指定的核驗點現場核機幷提交申請。具體按照《北京市農機購置補貼産品核驗工作規程》執行。

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持行駛證申請補貼。

3.補貼資金兌付。區級農機主管部門按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核驗機具,幷向區財政部門提交補貼兌付申請;區級財政部門(鄉鎮財政)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通過審核的購機者銀行卡(戶)中。

責任部門: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及各涉農區農機主管部門

受理地點:下載「北京農機補貼」手機APP通過手機申請或到13個涉農區農機主管部門現場申請,每個年度全年都可申請。

諮詢電話:82078414

9-2.在京注册台資企業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條件申報北京市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 

北京市農業産業化聯席會議負責認定,農業産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由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承擔,負責日常工作。

申報條件: 

1.依法在北京市設立的以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或服務爲主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企業,直接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册登記的農産品專業批發市場等。

2. 企業經營的産品、企業規模、企業效益、企業負債與信用、企業帶動能力、企業産品競爭力符合《北京市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動態監測管理辦法》相關標準。

辦理程序: 

1.有申報意向的企業可關注北京市農業農村局網站或諮詢注册地所在區級農業産業化主管部門,根據相關通知要求報送材料至北京市農業産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

2.北京市農業産業化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按照《北京市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動態監測管理辦法》對企業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將評審意見報北京市農業産業化聯席會議討論。

3.北京市農業産業化聯席會議對評審意見進行討論,討論通過後,認定企業爲「北京市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

責任部門:北京市農業農村局産業發展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70號,紙質材料提交地點可電話確認,一般每年開展一次。

諮詢電話:83979155

22.支持台灣青年參加兩岸青年交流合作北京峰會、京台青年交流周、兩岸大學生系列交流營、兩岸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等京台兩地青年交流活動。(市台辦、市教工委、市教委、團市委) 

22-1.兩岸青年交流合作北京峰會 

兩岸青年交流合作北京峰會是兩岸青年交流合作的機制化高端平台。由北京市青年聯合會、相關區政府和在京高校共同主辦,台灣青年機構負責人、高校校長和師生、社會青年代表參加。峰會主題爲「新時代﹒新發展﹒新成長」。峰會聚集新時代形勢下兩岸青年關心的學習創業實習就業問題,以及兩岸青年機構之間政策信息溝通、業務合作、資源共享、課題研究、同等待遇落實等方面的合作領域,進行深入廣泛的探討,深度參訪和體驗北京高新産業和科技園區,對話各界青年精英,服務青年發展和成長需求。

諮詢部門及電話: 

北京市青年聯合會,58260915

北京市海澱區台辦,82577484

22-2.京台青年交流周 

京台青年交流周是京台高校青年的交流平台,由市青聯、市學聯和北京相關高校主辦,台灣相關高校爲合作單位,利用每年暑期一周時間,通過京台高校校際聯繫、網絡報名等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台灣高校學生來京參訪北京科技園區和知名企業參觀見習、體驗北京生活和傳統文化,共同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增進京台兩地青年瞭解和認知。

諮詢部門及電話: 

北京市青年聯合會,58260915

22-3.兩岸大學生系列交流營 

兩岸大學生系列交流營是由北京相關高校與台灣合作院校共同主辦的校際大學生交流營、研習營、夏令營、冬令營、暑期課堂、學術交流等活動。具體活動可以登陸北京高校相關網站。如:

學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網址:http://id.buaa.edu.cn/gat/jgathkhtxly.htm

電話: 82338014

學校:華北電力大學

網址:http://www.ncepu.edu.cn

(其他詳見各高校網站)

22-4.兩岸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 

兩岸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是兩岸職業院校學生技能展示、專業交流、項目合作的交流平台。由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北京交通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等十幾所院校主辦,台灣樹德科技大學等十幾所院校協辦,大賽圍繞汽車維修、機器人、無人機、文創作品、理財、醫學護理、建築藝術等二十餘類職業,進行展示、交流和比賽,拓展校際合作向企業、行業延伸,達到産學研結合。

諮詢部門及電話: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87220796

23.在京注册從事文藝創作、文化交流的台資企業,可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序,申報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項目。(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報條件: 
 

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項目原則每年組織申報一次,在北京市登記、注册,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行爲能力的台灣地區獨資或合資的文化單位或機構均可申報。各藝術領域(舞台藝術創作項目、傳播交流推廣項目、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具體申報條件及要求詳見每年度的項目申報公告(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網站http://whly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欄)。

爲保障資助項目順利實施,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文化建設積極性,申報舞台藝術創作項目的,基金資助額度占項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過70%;申報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的,基金資助額度占項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過60%;申報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做要求。對具有示範性、引導性的重點項目,可提高基金資助比例,幷組織專家全程參與,共同推進實施。

正在申請其他財政資金渠道資助的申報主體,如以相同項目申報同類資助項目,需提前予以申明。申報項目如獲北京文化藝術基金資助,不得接受其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申報項目所列經費開支,如已獲北京文化藝術基金支持,不得再從其他財政性資金中列支。

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錄北京文化藝術基金官網,根據申報類型在綫填寫項目申報表,上傳申報材料。基金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項目初評將在網上進行,不再接受紙質材料。請申報主體合理安排申報時間,及時上傳申報所需要的文檔、音視頻等項目資料,避免集中在申報後期遭遇網絡擁堵,延誤申報。

責任部門:北京文化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受理地點:登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網站(http://whlyj.beijing.gov.cn),首頁點擊鏈接進入北京文化藝術基金網站(http://111.206.218.5),點擊「項目申報」進入申報評審管理系統

諮詢電話:62253068,62254025

27.台灣同胞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加入北京市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參加相關活動。(市民政局) 

爲便利台灣同胞以普通會員身份申請加入北京市相關社會團體、參加相關活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北京市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及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申請條件: 

1.對大陸友好且願意遵守大陸法律法規和政策,可申請加入北京市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參加相關活動;

2.遵守社團《章程》,履行會員權利、承擔會員義務。

辦理程序: 

1.結合自身專業、職業、興趣、愛好、特長等情况,選擇擬申請加入的社會團體;

2.可通過網絡、報刊等多種渠道瞭解相關社團信息,聯繫幷諮詢入會事宜;必要時可登陸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北京市民政局官網(http://mzj.beijing.gov.cn),通過「社會組織信息查詢系統」瞭解相關社會團體的負責人、聯繫方式、辦公地址、業務範圍等基本信息;

3.按擬加入社會團體的《章程》及其內部有關規定,提交入會申請資料(一般包括《入會申請表》、身份證明、相關專業資質等);

4.入會申請由相應社會團體按《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經批准入會的,由所在社團發給《會員證》;

5.台灣同胞加入北京市相關社團組織幷擔任負責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監事長等),需按社會團體負責人任職管理有關規定辦理,具體是:

(1)擬加入的社會團體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由該社團將入會的台灣同胞有關情况報業務主管單位核准後按程序辦理;

(2)擬加入的社會團體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由該社團將入會的台灣同胞有關情况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按程序辦理。

責任部門及諮詢電話: 

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社會團體管理一處:65396038

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社會團體管理二處:65396031

北京市民政局行政審批處:89150151

36.北京市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可以通過公開招聘、人才引進等方式聘用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就業,聘用單位與台灣居民應當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期限、雙方權利義務等事項。在北京市事業單位就業台灣居民與在北京市事業單位就業大陸居民同等待遇。(市人力社保局) 

有意願參加北京市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聘用的,可登陸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在「公示公告」欄查詢聘用信息(網址: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按公告相關要求進行報考。

責任部門:市人力社保局專技處

諮詢電話:12333

43.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合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可在京從事相關領域工作。(北京證監局) 

43-1.台灣證券從業人員申請大陸證券從業資格 

申請條件: 

在台灣已獲取證券從業資格的台灣證券從業人員,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在大陸組織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即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1.申請人具有台灣合法居民身份;

2.持有(包含曾於最近三年內持有)台灣證券證照管理部門發出的相關證照;

3.通過大陸證券法律法規考試;

4.符合大陸相應執業證書申請條件;

5.與大陸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證券經紀人委托代理合同;

6.在台灣未曾受到金融、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罰,符合大陸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程序: 

取得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的台灣證券從業人員,申請執業證書享受與大陸公民同等待遇。申請人需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從業人員管理系統上傳申請材料,經任職機構審核通過後提交我會。

1.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

2.大陸證券法規考試成績單;

3.最近三年內台灣證券證照管理部門爲申請人核發的證券執業證照證明;

4.《中國大陸證券從業資格登記表》。

責任部門:中國證券業協會

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厦B座2層

諮詢電話:66575797

43-2.台灣期貨從業人員申請大陸期貨從業資格 

申請條件: 

在台灣已獲取期貨從業資格的台灣期貨從業人員,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在大陸組織的《期貨市場法律法規》考試,即取得大陸期貨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1.申請人具有台灣合法居民身份;

2.持有(包含曾於最近三年內持有)台灣期貨證照管理部門發出的相關證照;

3.通過大陸期貨法律法規考試;

4.符合大陸相應從業資格申請條件;

5.與大陸期貨經營機構簽訂勞動合同;

6.在台灣未曾受到金融、期貨監管部門的處罰,符合大陸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程序: 

擬任職機構需向中國期貨業協會提交以下紙質申請材料:

1.關於申請人申請大陸期貨從業資格的情况說明;

2.期貨從業資格申請表(台灣居民適用);

3.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複印件;

4.最近三年內台灣期貨證照管理部門爲申請人核發的期貨從業證照證明。

中國期貨業協會審核申請材料,幷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擬任職機構按期貨從業資格申請流程,通過行業信息平台錄入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基本信息,幷提交資格申請。中國期貨業協會通過行業信息平台核實申請人基本信息,爲申請人辦理期貨從業資格注册、分配期貨從業資格編號,幷通過協會網站公示期貨從業資格信息。

責任部門:中國期貨業協會

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號通泰大厦 C座八層

諮詢電話:88087239

43-3.台灣基金從業人員申請大陸基金從業資格 

台灣同胞已獲取台灣地區證券投信投顧業務資格的,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在大陸組織的《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考試,即可申請注册大陸基金從業資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台灣合法居民身份;

2.具備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信托業業務人員或高級金融管理師(AFMA)等資格;

3.通過大陸《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考試;

4.與大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

5.在台灣地區未曾受到金融、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罰,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程序: 

台灣同胞申請基金從業資格享受與大陸公民同等待遇。申請人需通過協會從業人員管理平台(http://person.amac.org.cn/)填報個人信息幷上傳申請材料,經任職機構審核通過後提交協會。

1.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

2.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信托業業務人員或高級金融管理師(AFMA)等測驗合格證明書或同業公會出具的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對於在基金從業資格注册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的,協會將依據相關自律規則予以處理。台灣同胞注册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後可以在大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服務機構從事相關業務。台灣同胞在大陸擔任基金經理的,依照《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09〕3號)及《關於重新發布和實施〈基金經理注册登記規則〉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發〔2012〕7號)等規定進行資格注册及任職管理。台灣同胞在大陸擔任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的,依照《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3號)、《關於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任職備案事項的通知》(中基協發〔2012〕6號)及《關於基金托管人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備案事項的通知》(中基協發〔2014〕20號)等規定進行任職管理。

責任部門: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0號交通銀行大厦B座9層

諮詢電話:021-61651128

49.鼓勵在京居住台灣同胞參加公益活動和基層社區服務活動。(市民政局、市社會辦) 

在京居住的台灣同胞可以參加各類社區公益組織,參與開展各類公益活動;同時,也可參加所居住社區組織開展的文化、體育、教育、科普等志願服務活動。社區利用網站、微信公衆號、宣傳手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載體,及時發布各類公益活動及志願服務活動信息。在京居住的台灣同胞可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或者到公益組織、社區居委會,報名參加各類公益活動和志願服務活動。

諮詢部門及電話: 

1.市級:

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65396297

2.各區民政局:

東城區:64021635

西城區:82203668

朝陽區:61654596

海澱區:62528379

豐台區:63818851

石景山區:88928050

門頭溝區:61895878

房山區:69370383

通州區:60518693

順義區:81491061

昌平區:69740537

大興區:69228426

平谷區:89980896

懷柔區:69626336

密雲區:69045457轉8422

延慶區:69182953

51.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台灣同胞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和使用等方面與本市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51-1台資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 

申報條件: 

台灣同胞在北京市內注册的企業。

辦理程序: 

台灣同胞在北京市內注册的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有四種途徑:

1.途徑一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辦理。需單位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在「單位網上業務平台」中進行注册幷填報登記開戶信息,已辦理「法人一證通」的單位,可同時進行一證通關聯,登記開戶完成。單位即可使用「法人一證通」登錄「單位網上業務平台」爲職工設立個人賬戶幷開始繳存公積金;

2.途徑二是通過住房公積金櫃檯辦理。需單位經辦人携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單位櫃檯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申請表》2份,2017年12月28日之前開戶的單位,還應提供載有統一信用代碼的單位證件原件(如: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單位登記開戶;

3.途徑三是通過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台辦理。需是通過「北京市企業開辦e窗通服務平台」注册的企業,可在此平台辦理企業注册的同時完成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及設立職工公積金賬戶;

4.途徑四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辦理。企業需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bjrbj.gov.cn/csibiz/home/)進行注册,由企業按照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提示依次錄入繳存比例、經辦人姓名、經辦機構、繳款方式等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信息,第二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將自動完成單位登記開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會電話指導單位開展後續業務。

單位通過以上任一方式完成登記開戶之後,均可通過委托收款、轉帳支票、銀行匯款和現金四種方式辦理繳存。爲便利單位繳存,推薦使用委托收款方式辦理。

責任部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受理地點:根據開戶途徑不同,受理地點(方式)不同,詳見辦理程序

諮詢電話:12329

51-2台灣同胞設立公積金賬戶 

申報條件: 

在大陸就業的台灣同胞,可以按照自願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方面與大陸繳存職工一致。

辦理程序: 

單位在給台灣同胞設立公積金賬戶時,需選擇證件類型爲「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按照證件內容如實填寫個人姓名、證件號。單位爲其繳存、提取公積金與內地職工手續一致。台灣同胞個人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目前采取的是職工單方自願原則,即台灣同胞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若單位未爲其建立公積金賬戶,員工可投訴該單位,中心將立案追繳住房公積金。

責任部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受理地點:參見51-1

諮詢電話:12329

51-3台灣同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申報條件: 

1.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經適房、限價房、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共有産權房、危改拆遷或徵收回遷房;

2.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的,台灣同胞及配偶首先應無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購房提取記錄,同時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購買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所在省內住房;(2)繳存人及配偶在京無房,購買天津、河北省內住房;

3.在北京市內租房(在北京市內名下必須無房);

4.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

5.離婚分割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積金;

6.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辦理程序: 

申請提取公積金根據情形不同所需材料不同,具體可見中心官網住房公積金提取辦事指南(http://gjj.beijing.gov.cn/web/354307/354310/354312/index.html),或撥打12329熱綫進行諮詢。以上提取均需本人將提取材料交由單位經辦人在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責任部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受理地點: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包括中心下屬的18個管理部及68個受托代辦銀行網點,分布在北京市內各區內,具體地址、電話可見中心官網經辦網點內容(http://gjj.beijing.gov.cn/web/bmfw/ywwdfb/index.html)。

諮詢電話:12329

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綫,服務內容主要有:1.24小時自動語音服務,包括個人貸款查詢和月還款額預約、住房公積金帳戶查詢、自助政策諮詢服務等;2.人工諮詢服務(周一至周日,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8:00-22:00)提供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等業務政策諮

[责任编辑: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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