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介紹江西等地出台的「31條措施」實施辦法

2018年-08月-29日 09:16:00来源:中國新聞網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8日表示,近來,各地各部門持續加緊推動落實《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31條措施」),取得積極進展。日前,江西省、山東省、重慶市、福州市因地制宜出台了具體實施辦法。

88日,江西省發佈60條舉措,為台企台胞在江西投資、創業、就業、學習、生活提供與當地居民同等待遇。

其中,對台胞台商關注的子女就學、醫療服務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台生在江西就學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享受所在地學生入學同等待遇,參加江西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享受優惠加分政策。台胞及家屬享有同等醫療衛生服務待遇,並開闢「綠色通道」等。

815日,山東省發佈實施《關於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涉及經濟合作、文化交流、台胞在山東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3個方面,共56條具體措施。具體包括,對於經審核認定的新設台資企業區域總部和職能型總部,享受山東省財政一次性500萬元人民幣獎勵;大力吸引台灣儒學研究高端人才到山東開展儒學研究和傳播工作等。

同時,山東省還將於近期出台保護促進台胞投資權益的地方立法條例,在法律層面對台胞應享權益予以明確和保障。另外,山東省濰坊市於6日發佈實施惠及台灣同胞80條措施,著力為促進台商投資興業、台企轉型升級、台胞居住生活、台青就業創業等創造更多便利,提供更多優惠。

821日,重慶市發佈實施《關於促進渝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包含經濟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合作和台胞在當地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等5個方面,共58條措施。

其中,在台灣同胞居住生活方面,支持在當地長期居住的台胞參與社區服務,列席當地政協會議,加入社團組織。在市台辦設立聯繫視窗,為當地台胞提供緊急救助服務,在定點醫院開設緊急救助「綠色通道」。

812日,福建省福州市發佈《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包括4個方面68條具體措施。

其中,在經貿合作方面,符合福州市產業規劃和環保規劃的新設台資企業,年度台資實際到資500萬美元以上的,按實際到資額的1.5%折合人民幣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人民幣;台企與當地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台企可參與福州市高速公路、軌道交通等公共服務領域的特許經營專案等。()

[责任编辑:刘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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