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台70條」助力 台企在四川鄉村振興中實現發展共贏
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的戰旗村是鄉村振興戰略中的明星村,集傳統農業、旅遊業、餐飲業、文創業於一體。台資農業企業中延榕珍菌業有限公司位列其中,不僅是「川台農業合作示範基地」之一,更因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成為明星村的明星企業。近日,四川省台辦組織「掌上蜀show」兩岸新媒體體驗採訪團走進戰旗村,感受川台農業合作的蓬勃發展與鄉村振興美好願景。
得益于「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以及16家企業的進駐,戰旗村在鄉村振興中走出了一條產業致富的路子。其中,台商林次郎於2016年控股成立的台灣中延榕珍菌業有限公司,引入台灣工廠化杏鮑菇栽培技術,不僅讓原有專案起死回生,還解決了當地近400人的就業問題。此外,還將台灣在精緻農業、休閒觀光農業、現代農業方面的先進經驗帶入戰旗村,帶動了郫都區鄉村振興示範區建設。
走進企業生產廠房,採訪團被一排排整齊排列的杏鮑菇貨架震撼,個頭均等、顏色白淨、包裝規範……「第一次近距離接觸杏鮑菇工廠化生產,讓人印象深刻」採訪團嘖嘖稱讚。
整齊排列的杏鮑菇貨架。(圖片來源:四川省台辦)
投入3000余萬元,對原有生產設施設備、工藝流程進行了改造,完成了現代農業品質管制體系建設,食用菌工廠化項目得到快速發展。日產鮮杏鮑菇從過去的30余噸增加至 60餘噸,年產值1.2億元,產品份額占成都市場80%以上,西南市場70%以上,年利稅總額1500萬元。
對這樣的成績,林次郎還歸功於2016年出台的《關於支援台資企業和台胞發展現代農業的意見》和近期發佈的《關於促進川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川台70條)」。林次郎表示:「當地政府送政策上門,在項目補貼、貸款擔保、用地指標等方面優先保障,目前二期120畝規劃用地已經完成備案審批。未來,將創建‘食用菌產業化孵化園區’,通過主題樂園、生加工工廠和就業創業孵化器的建設,促進三產融合與兩岸農業產業交流,用精緻農旅模式,打造集休閒、觀光、科普、教育、親子活動、美食、購物為一體的農業綜合體。」林次郎還表示,「最初我們團隊帶來了十幾名台灣員工,經過近兩年本地員工培訓,目前400餘名員工中90%都是本地人。二期擴大建設後,還將帶動周邊300余戶農戶增收。」
在大型商超銷售的杏鮑菇產品。(圖片來源:四川省台辦)
談及未來發展,林次郎對「川台70條」中「「支援台資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戰略,支持台資企業參與 ‘一帶一路’建設」印象深刻。「公司未來的目標是將杏鮑菇賣向全世界,而‘一帶一路’倡議是説明我們實現目標的敲門磚。我非常看好通過「一帶一路」走出國門的機會,希望借由蓉歐班列,將杏鮑菇銷往歐洲。」
林次郎的企業是川台農業合作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四川憑藉農業資源豐富、基礎良好、市場巨大的比較優勢,與台灣在精緻農業、休閒觀光農業、現代農業方面開展了有效對接,廣泛合作,發展共贏。目前,四川有國家級「台灣農民創業園」2個、省級「川台農業合作示範基地」20個,川台兩地合作項目近300個,投資金額超過140億元人民幣。台灣記者蔣育圻表示:「台灣有很多農業產業相關企業,他們看到這邊優越的入駐條件,以及優惠措施後,可能也會心動。」
以下為「川台70條」之涉農政策:
「川台70條」之涉農政策
2018年9月3日,四川省發佈實施《關於促進川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川台70條」)。70條具體措施中,「擴大川台經貿合作,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有31條,其中,涉及農業產業的有11條:
做好台資農業專案用地服務。開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時,要儘量將涉台農業園區(基地)用地佈局納入各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台資企業經營的農業產業化項目配套設施用地,可使用現有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按照《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匹配建設用地。投資種養業需佔用農村集體土地的,經批准可採取轉包、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對符合產業導向、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的龍頭型、出口型、技術先進型及總投資較大的企業,其用地指標由市、縣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中優先安排。
支持台資企業和台胞積極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台資企業和台胞來川發展現代農業,同等享受農業補貼,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政策,鼓勵台資農業企業和台胞從事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支援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和台胞從事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給予貸款擔保。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台資企業和台胞,購置補貼範圍內的先進農業機械,按規定給予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將台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納入農業政策性保險保障範圍,優化理賠程式。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積極開發適合台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農業保險新品種,支持各地將台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納入地方特色農業保險範圍。台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與本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同等享受各種涉農保險優惠政策。
加強信貸政策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台資企業信貸支援力度,開發適合台資企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為台資企業搭建政銀企融資對接活動平台。鼓勵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加大對台資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農業投資公司對台資農業企業給予資金支持。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為生產性台資農業企業提供融資和擔保的機構,按相關規定給予定向業務補貼,幫助解決台資農業企業的貸款問題。
支援台資企業和台胞通過入股、合作等形式依法按照相關規定投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鼓勵台資企業和台胞創辦農業企業、家庭農場。在川台資農業企業在評定各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示範家庭農場,申報中央、省、市(州)各級農業專案,獲得財政貼息貼費及獎補等方面與大陸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享有同等權利。
支持台胞按照相關規定申辦設立個體工商戶,從事種養殖業、農產品倉儲業和農業科技仲介服務等,與大陸居民同等享受各項優惠政策。支持台資企業和台胞以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專利入股龍頭企業。鼓勵台資企業和台胞積極申報創業孵化園種子專案,各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支持。
支援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支援台資企業和台胞投資興建農業園區,繼續設立「川台農業合作示範基地」,加大台灣農民創業園基礎設施配套、產業發展等政策支持。在國家級、省級農業園區投資興業的台資企業和台胞均與本地企業和居民同等享受各項優惠政策。
支持開展品牌創建。鼓勵台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開展「三品一標」認證申報和各類品質體系建立、品牌創建活動。對首次獲得國家和四川省名牌產品、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認證的台資企業和台胞,按照相關規定同等給予獎勵。對台資新型經營主體投資符合我省現代農業發展規劃的農業專案,與大陸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同等對待,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對台資企業和台胞放開農業社會化服務領域市場准入,減少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前置審批和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或事後備案登記。支援台資企業和台胞創辦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研發中心、農技培訓學校、農業生產服務公司,鼓勵本地台資優質涉農企業入股村鎮銀行、農業融資擔保公司、現代農業發展投資公司等農業社會化服務機構,依法享有與大陸企業同等權利和各項優惠政策。
支援台資企業以多種方式參與四川林業建設。支援台資企業在四川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林業工程建設或生態經濟開發建設。
支持台資企業和台胞在四川從事木竹、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生態旅遊與森林康養產業、苗木花卉、野生動植物馴養繁育等林業生產活動,在投融資、林地使用、森林採伐等方面同等適用四川各種補助補貼和優惠政策。
[责任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