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施辦法55條發佈
6月1日下午,上海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在上海城市規劃館召開新聞發佈會。上海市《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即日起正式發佈實施。
這是上海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確立的「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重大戰略部署,努力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為了全面落實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結合上海實際,研究出台的便利台灣同胞在上海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重大政策舉措。
《實施辦法》共有55條,其中有28條措施涉及努力為台資企業在上海投資及經濟合作領域給予與本市企業同等待遇,另外有27條措施涉及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實施辦法》55條中,有31條是完全對應《若干措施》的措施,其餘24條體現出上海的特色和創新。這其中15條是上海公共政策向台灣同胞開放的措施;另有9條是符合中央精神、體現上海自主創新突破的措施。
一是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在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上海努力釋放更多政策紅利,讓廣大在滬台胞台企在更多的領域享受到同等待遇。在《實施辦法》中,上海公共政策向台灣同胞開放的措施共計15條。包括:支持台企在滬設立總部、金融機構、營運中心、採購中心、物流中心;支持台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示、銷售和採購;支援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與本市金融機構合作,拓展台企台胞融資擔保服務;支持台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享有與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的人才支持政策等。
二是解決台胞台企關心的問題。根據市委大調研的重要部署,在全面掌握在滬台企台胞「最盼」「最憂」問題的基礎上,研究推出更有的放矢、行之有效的惠台措施。包括:優化台企工商註冊登記審批手續;支持台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職稱評定;支援台灣青年來滬創新創業就業,提供實習、就業崗位,按照規定給予初期創業場地房租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支援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上海設立代表機構、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與上海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台灣執業律師受聘于上海大陸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等3項試點工作等。
三是促進台資企業參與加快推進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五個中心」和「上海服務、上海製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設。上海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當好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的要求,在「五個中心」建設方面開展了一些列先行先試的嘗試。在《實施辦法》中,有許多措施尤其是本次上海公共政策向台灣同胞開放的措施涉及從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扶持、研發投入、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給予台資企業同等待遇,首次明確促進台資企業參與到上海「五個中心」建設。這些表明上海歡迎台胞台企一同努力把上海建設成為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共用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積極態度。隨著《實施辦法》的正式實施,必將有更多更好的台資企業加入到上海發展的快車道,與上海共同成長,為上海「五個中心」建設添磚加瓦。
四是創新服務手段。在《實施辦法》中,充分體現了上海市為了讓台胞台企在上海更好地生活、工作、發展而做出的新服務舉措,尤其是其中體現上海自主創新為台胞台企服務的新措施。從創新創業扶持、公共租賃住房、涉台調解、涉台仲裁、法律服務、緊急救助等以往台胞迫切需要服務的方面著手,率先進行試點探索,在符合中央精神和上海特點的前提下,努力爭取為台胞提供更多便利措施。
五是在狠抓責任落實。為了確保《實施辦法》有效貫徹落實,《實施辦法》中具體措施都明確了相關責任主體,將惠及廣大台企台胞的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上海市台辦新聞發言人王立新、上海市台辦副巡視員李偉隨後回答了現場記者的提問。
上海是兩岸經貿、文化往來的重點地區之一,也是台灣同胞投資、生活的重要聚集地。截止目前,上海累計批准台商投資企業12488家,約占整個外資專案數的13.57%;吸引合同台資395億美元。2015年11月1日,大陸首部體現惠及台灣同胞投資權益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正式實施。
本次《實施辦法》的出台借助上海加快「五個中心」建設、打響「四大品牌」進程的獨特優勢,既服務於中央對台工作大局,又服務於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為更多台企台胞來滬發展拓展了廣闊空間。將有助於台資企業在上海簡化審批手續,降低經營成本,轉型升級,全面參與「上海服務、上海製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設,並為台灣同胞更好地在上海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更好地融入上海生活,創造更好的條件。進一步深化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上海市《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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